
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于4月15日公布了本赛季第三期裁判评议工作结果。本期共对19个判例进行了评议,其中7个被认定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。值得关注的是,北京国安俱乐部提出的三个申诉均被认定判罚正确。
这三个申诉均发生在北京国安队与成都蓉城队的比赛中。第一个申诉涉及比赛第14分钟,成都队球员铲抢国安队球员,裁判员判罚犯规并出示黄牌,VAR未介入。国安俱乐部认为犯规球员应被红牌罚令出场。评议组一致认定,该动作属于鲁莽犯规,不构成严重犯规,因此裁判员出示黄牌的判罚正确。
第二个申诉针对比赛第27分钟,双方球员争抢球,裁判员判成都队球员犯规但未出示红黄牌,VAR未介入。国安俱乐部同样认为应出示红牌。评议组解读认为,结合犯规力度强度,该动作构成鲁莽犯规,应出示黄牌,但不构成严重犯规,不应出示红牌。
第三个申诉关于比赛第84分钟成都队的进球,裁判员判进球有效,VAR未介入。国安俱乐部认为对方进球前手球在先。评议组表示,根据赛事官方转播视频及VAR查看视频,无法清晰证明球是否与进球球员手臂有接触,因此支持临场裁判员作出的不是手球犯规、进球有效的决定。在无清晰证据的情况下,VAR未介入是正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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